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女方先提出离婚会怎么样)
擅长女性财务风险管理的碧姐认为:
夫妻离婚,无论谁先提出,都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来分配财产。
吃不吃亏与谁先提出无关。
那么,导致“吃亏”的情况有哪些?
夫妻到离婚的时候,无非就是处理好两个问题,一个是子女抚养问题,另一个是财产分割问题,所谓吃不吃亏,无非就是分多分少的问题。
我们先来说说《民法典》里跟过往不一样的一些地方。
关于子女抚养,在《民法典》里有新增规定: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如果协议不成,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所以说,想争取抚养权的女生,既要拥有自己的独立经济,也要在孩子的养育阶段扮演重要角色了。
至于财产分割问题,《民法典》里新增了无过错方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新增)。
第五条的“其他重大过错”就是与前四条相当的过错,比如说即使没有同居但是却多次经常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等。
另外,如果是有以下情况,即使没离婚,也是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但是,在第1053条里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不过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这点有没有跟买保险时的如实告知很像呀?
所以说,在《民法典》新增的一些条例里,更加的体现了夫妻双方的公平性,对这家庭主妇在家庭中的贡献更肯定也更受到保护。
所以,想要在离婚时多分,首先要确保一点当然是原来是我的还是我的,不会变成别人的。
婚前的财产规划特别重要,尤其是对双方家庭悬殊的人来说。
大额年金险、大额终身寿险都是很好的私密性强的隔离工具。
那么在婚后,女性特别是家庭主妇如何更好的保护自己呢?
给自己专属的财产规划是非常重要的,婚后买的房子如果对方没有重大过错都是要对半分的,唯有就是保险是不会对半分的。
所以可以给自己充足的保障,帮子女规划充足的教育金,这些都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总结:想要在婚姻中或离婚时做到不吃亏,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事前规划、婚内筹划
二、对配偶尊重、诚实
三、双方共同承担家庭义务,无论是经济上,内务上,子女抚养、教育上的贡献都应该受到尊敬和重视。
四、持家有度,不随意作死挥霍。
虽然碧姐经常说两性婚姻方面的话题,但我始终觉得组家庭是个幸福的事情,区别只在于是否有规划。
事前的规划总比事后的冰冷要好。
只有在阳光下深度思考,才能在风雨中闲庭信步。